没有全民健康
就没有全面小康
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
关于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
你知道多少呢
下面,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*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》,年1月1日起,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除原来的十二项外,还有一些新划入的服务内容。
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对象:辖区内常住居民(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),以0~6岁儿童、孕产妇、老年人、慢性病患者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等人群为重点。
服务内容:建立居民健康档案(包括个人信息、健康体检、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)、使用和维护管理。
好处:为您建立健康档案,记录个人基本信息、健康体检以及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。
健康教育
服务对象:辖区内常住居民。
服务内容:宣传普及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——基本知识与技能》,免费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、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、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、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、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和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。
好处:您可以参加定期举办的健康讲座、宣传活动,观看视频,领取宣传资料,享受个体化健康指导。帮您梳理健康意识,改变不健康生活方式,防病促健康。
预防接种服务对象:辖区内0~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。
服务内容:预防接种管理、预防接种(免费接种Ⅰ类疫苗,包括乙肝疫苗、卡介苗、脊灰疫苗、百白破疫苗、麻风疫苗、A群流脑疫苗、乙脑减*活疫苗、甲肝减*活疫苗、麻腮风疫苗、A+C流脑疫苗、白破疫苗)免费接种Ⅰ类疫苗。
好处:让您的孩子获得免疫力,预防和控制特定传染病发生和流行。
0~6岁儿童健康管理
服务对象:辖区内常住的0~6岁儿童。
服务内容:新生儿家庭访视、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、婴幼儿健康管理、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。
好处:您家宝宝出院1周内可享受上门访视;满月至6岁期间享受12次健康管理服务,包括体格检查、发育评估、健康指导、血常规检测等。促进孩子健康成长,减少疾病发生,及早发现诊治疾病。
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象: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。
服务内容: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《母子健康手册》,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,开展健康状况评估;孕16-20周、21-24周免费随访,并录入产检信息;28-36周、37-40周免费随访,并录入信息;孕前三个月和孕后三个月免费发放叶酸;产后3-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,进行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;产后42天健康检查,正常产妇到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,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保健机构检查。
好处:能够及时评估孕产妇和胎儿健康,保障母子健康。
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对象: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。
服务内容:每年免费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,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、体格检查(包括:体温、脉搏、呼吸、血压、身高、体重、腰围、皮肤、浅表淋巴结、肺部、心脏、腹部等,并对口腔、视力、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)、辅助检查(包括: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肝功能、肾功能、空腹血糖、血脂四项、心电图和腹部B超等)和健康指导。
好处:您年满65岁,可每年享受1次健康体检和健康评估指导,帮助您预防疾病,早发现、早诊治,减少并发症。
这期向大家介绍了
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前6项
至于后面的6项
小编下期再给大家介绍
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关系你我
关系所有
让我们共同为健康努力
为健康中国贡献一份力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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